自产自用的产品是否需要交,一般因情况而定:
1、如果企业生产的货物用于连续生产应税货物的话,一般不需要缴纳;
2、但是,如果企业生产的货物是用于非应税项目的,则视其为销售计算,这时通常需要缴纳。
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从计税原理上说,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是对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个税种。已经成为中国最主要的税种之一,的收入占中国全部税收的60%以上,是最大的税种。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税收收入中75%为财政收入,25%为地方收入。进口环节的由海关负责征收,税收收入全部为财政收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条例》第十五条
下列项目免征:
(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二)避孕药品和用具;
(三)古旧图书;
(四)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五)外国、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六)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七)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除前款规定外,的免税、减税项目由规定。任何地区、部门均不得规定免税、减税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