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是1992年毕业的国家统一分配的大中专毕业生之一,干部身份。分配工作介绍信,分配通知,干部转正批复,到1997年的工资审批表都有。当初被分配到大集体企业。一直没给缴养老统筹。后X日后企业解体了,给职工们补缴了养老保险费15年的。那是我正好考录到事业单位工作,我去问原单位缴养老统筹的事儿,结果说:恭喜你呀!考上事业单位了,不用缴纳养老保险了。那时候事业单位没有缴纳养老保险的。我也没往下走了。可是现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都缴纳养老保险了。
我的怎么算?是性问题是认同缴费年限的认定呢?还是企业部分的免不了补缴?企业应该给我补缴企业部分的吧?依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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