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首先,交通事故发生后,一般是由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处理的,而事故的具体处理事宜由交通(巡)支(大)队的事故科或者执勤队的事故组负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条 门负责全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Copyright © 2019- ubii.cn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