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拖欠工程款的主要原因有:
1、工程原因。在项目建设中,从审批到施工单位承包,从勘察、设计、施工单位承包到施工单位验收,形成连接链,任何环节发生事故,都可能导致项目资金拖欠。包括审批、建设单位、建设单位的原因;
2、市场原因。业主和施工企业已经失去了应有的平等地位,一些业主经常在合同中增加一些不平等的条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零七条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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