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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如何认定人员失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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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如何认定人员失踪

目前我国法律对失踪人员的认定是比较少的,机关可以参考民法典和一些地方法规对失踪人员进行认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十条【宣告失踪的条件】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失踪多久可以报警并被立案

可以根据情况,向失踪人户籍所在地刑警队报告失踪人口或者在失踪地机关报案。机关受理后,根据所侦察情况决定是否立案。

如果你有证据证明对方可能会人身安全会危险,或者说是对方可能会受到侵害。那么你随时都可以向机关报案的,这个是不受时间的。

注意:

根据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司法部《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意见》: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经审查,符合管辖规定的,机关应当立即以刑事案件立案,迅速开展侦查工作:

(1)接到拐卖妇女、儿童的报案、控告、举报的;

(2)接到儿童失踪或者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妇女失踪报案的;

(3)接到已满十八周岁的妇女失踪,可能被拐卖的报案的;

(4)发现流浪、乞讨的儿童可能系被拐卖的;

(5)发现有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行为,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

(6)表明可能有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事实发生的其他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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