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车辆未投保交强险的处罚标准: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应当按照规定投保,并处以按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缴纳的保险费的两倍罚款。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补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三十九条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保险标志的,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保险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可以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当事人提供保险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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