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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采购合同补充协议(5篇)

来源:ub情感网

材料采购合同补充协议

  购货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签约地点:

  为保证合同的正确履行,维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责任共担,利益共享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

  下列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

  (1)售后服务承诺;

  (2)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

  第二条 合同标的

  第三条 合同总价款

  1、合同总价款(大写):人民币 元,分项价款见上表。

  2、本合同总价款是材料(设备)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安装及验收合格之前和保修期内备品备件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本合同总价款还包含乙方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

  第四条 质量保证

  1、材料(设备)技术标准应符合 标准。

  2、乙方应保证材料(设备)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设备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具有良好的性能。

  第五条 交货时间、地点、方式

  1、乙方应按照招投标文件要求或与甲方协商的送货时间、送货方式、送货地点交付货物。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交货方式:

  货运方式:

  2、乙方交付的材料(设备)应当完全符合本合同所规定的材料(设备)、数量和规格要求。

  3、乙方应在合同材料(设备)发运后一个工作日内将发运情况(发运时间、件数等)通知甲方,甲方应在合同材料(设备)到达合同列明的地点后及时将乙方所托运合同材料(设备)提取完毕。

  4、甲方提取合同标的物时,应检查合同标的物包装情况。合同标的物包装无损,方可提货。如合同标的物外箱包装受损或发现合同标的物包装箱件数不符,应在 10 个工作日内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办理合同材料(设备)遇险索赔手续。

  5、甲方对乙方交付的合同标的物,均应妥善接收并保管。对误发或多发的材料(设备),甲方应负责妥善保管,并及时通知乙方,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6、如甲方要求变更交货地点,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 日前通知乙方。由于变更发货地址增加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 验收时间、地点、标准、计量方式

  1、验收时间:

  2、验收地点: 工程工地现场。

  3、验收标准:进场时在现场车上或场地堆放后由甲方按物品的特性及行业惯例进行验收。如甲方认为乙方送货的数量与送货单数量不符的,则可以随时抽检,如数量超过误差范围的或有弄虚作假情形的,则必须向甲方赔偿即以少一赔十。

  材料设备和附件、供应商提供的业务资料(装箱单、提单、设备出厂合格证、零部件合格证等)和有关技术资料(如图纸、检验记录、标准和规范等)必须符合合同和国家强制标准要求。

  第七条 付款方式:

  1、甲方每月26日至次月25日为一个统计月。乙方每月26日至次月10日号前(遇甲方假期则顺延)将上月内所送货物的送货单(供货方保存联)汇总后向甲方指定人员提交对帐清单,共同核对无误并签字确认后,由甲方出具欠款条,待工程正负零节点完成后甲方依据乙方提供的欠款条一并支付所欠的材料价款总额的80%,剩余20%待本工程完工并竣工验收后付清。

  2、除双方协商价格为不含税款外,乙方领取支票时应提供法定正规以及乙方收款委托证明,否则甲方有权不予支付或由甲方按8%税率代为扣税后向乙方支付税后货款。

  第、违约责任:

  1、乙方在接到甲方订单后必须在 天内必须到货,除不可抗力外,每延误 天,甲方可按合同总额 ‰作为履约赔偿金,并在货款中扣除,如延期 天,甲方有权终止双方合同并追究乙方相关经济责任。

  2、乙方提供的产品如因质量问题影响甲方不能顺利通过相关部门的验收, 乙方必须承担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及相关法律责任。

  3、因不可抗力导致乙方无法如期交货,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在影响因素消失后继续履行交货责任。

  第九条、约定事项 :

  1、甲方应提前 天以 电话 方式将用料计划(材料名称、数量、联系地点、负责人、签收人、电话等)通知乙方备料。如有变动,甲方必须以 方式通知乙方。

  2、乙方在同意并确定供货后,如不能及时供货,则所有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3、乙方工作人员送货到甲方所指定的工地时,必须服从工地收货人员的指挥,将材料卸放在指定的位置,如因不听从指挥知乱堆放而造成工期延误或其他损坏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4、乙方工作人员进入甲方项目工地后必须洁身自爱。如发现乙方工作人员与工地相关人员一起骗取或以小作大造成供货数量与签收数量不一致的;乙方工作人员有偷盗甲方项目工地财物行为的;一经甲方工作人员发现和核实,甲方即以“少一赔十”的原则在乙方货款中抵扣赔偿金额,情节严重者,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相关的经济法律责任并交由机关处理。

  第十条、其他事宜:

  1、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变更或解除;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制订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具等法律效力;如因不可抗力或生产事故不能按期交货的,乙方必须出具有关证明及时通知甲方,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协商变更或解除合同。

  2、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由当事人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提起诉讼。

  3、乙方在收款时必须提供公司的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公章。

  4、本合同一式两份,计附件合共 页,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及盖章生效,双方结清货款后自动失效。

  5、未尽义务双方可共同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材料采购合同补充协议

  需方单位(甲方):

  供方单位(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为规范合同当事人的交易行为,保护合同的合法权益,保证产品质量和工程建设正常进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材料供应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第二条 供应的材料名称:马赛克

  第三条 材料品种、数量、价款

  注: 1)上述单价不因市行情波动而变化,上述单价已包括到交货地点的运输费用、运输中的损耗费用、装卸费、材料检测费;运输费、运输损耗费、装卸费、材料检测费等不可另行追加计算。

  2)最终结算数量安甲方实际签收到的数量为准。

  第四条 材料遵循的质量和技术标准要求

  1.乙方应严格按照双方约定的质量和技术标准要求供应材料。有国家或部颁技术质量标准要求的按现行的国家或部颁技术质量标准按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的或其他标准约定的,甲、乙方必须约定并在第二栏中给予写清。

  2. 3.乙方应按现行的国家标准或部颁或甲乙双方约定的标准规定,随每批产品提供《产品合格证书》、《质量检验报告》、《产品质量保证书》、《产品准用证》和替他相关技术质量质料。

  4.其他要求: 。

  第三条 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1.乙方应在交货同时向甲方提交该批产品的《产品合格证明》、《质量检验报告》 《产品质量保证书》、《产品准用证》和其他相关质料。

  2.验收标准按甲、乙双方上述第四条约定的该材料现行的国家或部颁标准或行业标准或已经主管部门备案的企业标准验收。

  3.甲方有提前送材料样品要求的,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送审材料样品,样品送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材料样品本身、还包括提供样品的材料品牌、商标、规格、型号、 花色、技术质量检验报告、质量保证书、产品准用证、生产许可证等相关的技术质量质料。一旦甲、乙双方签约后且材料的样品得到甲方、业主及监理认可并且封存样品后,未经甲方、业主及监理同意,乙方不得作任何变更。正式交货时材料的质量、外观、品牌、商标、规格、型号、花色、标识、生产厂家、产品准用证、技术质量检验报告、质量保证书等其他相关技术质量质料应保持和样品一致。如所进材料和样品不一致,乙方属违约,乙方必须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4.甲方有权于材料出厂前对材料进行测试检验,乙方必须在各批材料出厂前5天通知甲方。

  5.材料数量以甲方书面签收为准。材料外观质量甲方应及时验收,必要时须经过业主和监理的验收通过,甲方、监理或业主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向乙方提出,在问题未查清之前该批产品必须封存不能使用。

  6.经核查该批产品确实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甲方由此受到的经济损失,包括工期损失均由乙方按违约责任承担。

  7.甲方在材料到场验收时未发现质量问题,但在使用时或使用后发现确实因该批材料质量未达到规定要求而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如返工、工期延长等经济和工期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8.乙方在材料运抵交货前5天通知甲方,甲方应提供堆放场地或堆放仓库。

  9.乙方须负责材料正式交货前的安全、保卫、防火、防盗工作,包括运输途中、卸货中的人身和材料的安全,在正式交货前,包括运输途中、卸货中如有人伤害或材料受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

  第七条 材料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和回收:

  第 交货时间、地点及方式:

  1、交货时间(包括每批材料交货时间和数量的约定):

  2、交货方式:按下列第(1 )种方式进行: ① 乙方送货 ② 甲方自提自送。

  3、乙方在产品运抵交货地点后,甲、乙双方应及时做好验收工作,和书面交验签字记录,必要时须得到业主和监理的书面验收确认。

  第九条 材料结算方式:按实结算

  第十条 材料付款方式:

  1 2、在合同签约时,乙方对本工程的资金支付情况已作充分了解。乙方同意甲方按照业主资金到位情况给予材料款的支付,并共同承担资金风险。由于业主拖欠工程款而造成甲方不能支付乙方的情况,乙方不得追究甲方责任,但乙方有义务会同甲方共同向造成资金风险的业主进行资金催讨和索赔。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如合同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责任,并参照合同法及双方商定的有关条款赔偿经济损失。

  2、因质量不符合约定,甲方可要求更换或退货,更换视作逾期交货,退货视作不能交货,并承担违约责任。

  3、材料交货时间延误或材料质量达不到规定要求,而乙方又无积极措施确保按合同约定时间交货,或无力按约定质量标准交货的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乙方须负责赔偿由此造成甲方全部的经济损失。

  4、乙方不能全部或不能部分交货的属违约,乙方应向甲方赔偿按不能交货部分的双倍金额作为违约金。

  5、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材料交货时间延误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延误一天,按本合约总价的1%计算,按天累计。同时,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6、乙方交货时间、材料质量、安全文明措施方面不能满足甲方要求时,甲方有权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要求乙方赔偿。

  7、乙方由于非甲方的其他原因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属于违约,乙方应承担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8、乙方违约后,甲方要求乙方继续履行合同时,乙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第十二条 解除合同的条件

  1、甲、已双方协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3、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乙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或延迟履行主要义务的;除赔偿违约损失外还可解除合同;

  4、乙方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5、乙方其他违法行为已影响合同履约的。

  第十三条 解决争议的方式

  本合同纠纷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向合同签约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提出诉讼。

  第十四条 其他条款

  1、 乙方车辆及材料在运输途中及到达甲方现场后应遵守国家和地方现行的有关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和安全的法律、法规。

  2、 乙方在施工现场应遵照甲方现行的一体化管理体系程序文件规定,实现施工范围内的质量、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指标)达到规定要求。

  3、 本合同的未尽事项,必要时由甲、乙双方另订补充合同,经签字盖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5、 本合同一式 伍 份,双方各执正本 壹份,副本 叁 份。

  6、 其他约定:

  合同签订单位: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材料采购合同补充协议

  甲 方:

  乙 方:

  签约地点:

  本合同是*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和(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合同》达成如下补充协议:

  一、本协议中的所有术语,除非另有说明,否则其定义与双方于 20xx 年8月 8日签订的 《合同》(下称“原协议”)中的定义相同。

  二、鉴于甲方和乙方于20xx年8月8日共同签署了《原协议》,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原协议》中未尽事项特订立以下补充协议。

  2.1、《原协议》中涉及的产品(以下简称“原产品”):由于该厂家(厂家名称)及国代商(国代商)的货源运输等诸多原因,致使“原产品”无法准时交货。现使用同类型且各项硬件软件指标高于原产品的代替(以下称“新产品”)。

  2.2、《原协议》中所标的合同总金额不变。

  2.3、由于替换产品,产品单价有所变化,总体数量也有相应变化。

  2.4、替换方法:以“新产品”替换 “原产品”数量为一点一比一(1.1:1),即 :“新产品”一千一百台替换“原产品”一千台,依此类推。

  2.5、实际交货为“原产品”或“新产品”由乙方支配,如交货为“新产 品”只需按约定调整相应数量即可。

  2.6、乙方为达成《原协议》设定的交货期,乙方不再以任何方式通知 甲方实际交货内容为“原产品”或“新产品”。

  三、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原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协 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四、本协议与原合同发生冲突时以本协议为准。

  五、除本协议中明确所作修改的条款之外,原协议的其余部分应完全继续有效。

  六、本协议一式六份,甲方执三份,乙方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 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材料采购合同补充协议

  需 方: ( 甲 方) 供 方: (乙方)

  本协议中供、需双方相关责任、义务与20xx年12月16日签订的原《块石采购合同》(合同编号:)中的相关条款相同 

  因原合同签订的采购量已完成,供方能按要求满足需方采购要求,同意在原合同基础上,增加采购块石5000m³(以实际发生量为准)。

  第一条 合同期限

  自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6月1日止。

  第二条 计量、计价方式

  计量及计价方式与原《块石采购合同》约定相同。其他约定参照原块石采购合同执行。

  其他说明:

  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即可生效。

  2、 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材料采购合同补充协议

  需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工程施工需要,将工程技术学院工程中的部分地方材料承包给乙方供应,向乙方采购碎石、河沙材料,现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采购事项及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要求乙方供应材料及单价见下表:

  第二条乙方向甲方提供企业资质等相关报告及相关产品的产品质量证明书

  第三条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乙方所供给甲方的材料达到相关产品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复检合格,乙方提供的产品应满足环境及职业健康标准要求。

  第四条甲方对提供的产品如存在质量问题,乙方承诺在24小时内到甲方现场进行处理,并承担因该批材料质量问题产生的相关费用损失;

  第五条交货方式、地点:

  乙方按要求将所供材料运至甲方指定地点:甲方指派为材料员验收人员签字,作为乙方供货结算依据;

  第六条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承担:

  由乙方方采取任何方式运输,运费由乙方方承担,由乙方负责材料运输途中到达甲方指定地点进行卸货过程前的所有运输安全,并承担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

  第七条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提出异议期限:

  双方合同约定与相关行业标准在指定地点进行验收。如有异议甲方应在3日内向乙方提出,乙方承诺在2日内给予解决和答复;

  第质量要求:

  乙方提供的货物必须达到规范要求,如超出规范要求甲方有权拒绝,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结算方式、时间和地点:

  本材料款采用转账支付,乙方向甲方提供结算报表,交工程项目部及公司审核合格后方进入结算支付;

  第十条付款方式:

  办理好支付程序后由项目部转账支付,每月结算次月付款80%,结算月不足30万的次月不付款将转到下月结算支付。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视为违约:

  1、单方无故终止合同;

  2、乙方在非不可抗力因数的情况外货物逾期交付造成甲方工期延后;

  3、甲方未按合同履行付款义务;

  4、其他应依法确认为违约责任的行为。甲、乙双方约定:违约方补偿守约方违约责任金给乙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给甲方造成的停工待料窝工损失加延期损失;

  第十二条本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约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同意向工程所在地人民起诉。

  第十三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或者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四条补充条款:

  1、乙方必须依据甲方的要求,按时按量提供材料,运输材料时要以施工管理人员批准的材料计划单为运输供货依据,结算时提供材料计划单、供货单、入库单经审查无误,方能办理结算支付事宜;

  2、乙方材料进场必须由甲方相关材料人员进行收方确认后在指定地点卸货,如没有甲方人员监督检验卸货,乙方不得要求计量。

  3、甲方现场项目经理及公司相关人员有权随时要求对材料数量、质量进行抽检,乙方必须积极配合,方量偏差超过1%时,前期所有款项按抽检比例统一结算;

  4、若发现乙方供相关货人员与甲方收货人员弄虚作假虚报或谎报方量乙方无权要求支付前期供应的材料款项,并按乙方违约处理,自动解除合同,乙方无权要求任何费用补偿,并赔偿甲方5万元的损失;

  5、乙方必须积极配合按甲方要求时间供货,如果累计3次未按甲方要求时间供货(通过协商甲方同意的除外),甲方有权认为乙方供货能力有限,有权将本合同材料部分或者全部交由其他供应方供应,乙方不得干涉和要求其他任何费用补偿,前期的材料款按约定期支付且单价按系数结算。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合同订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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