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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遵从国家强制标准是违法行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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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遵守国家强制标准是违法行为。

强制性标准,是指为保障人体的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法律、行规规定强制执行的标准,如药品标准、食品卫生标准。强制性标准在一定范围内通过法律、行规等强制性手段加以实施的标准,具有法律属性。

以下几方面的技术要求均为强制性标准:

1、有关的技术要求;

2、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3、产品及产品生产、储运和使用中的安全、卫生、环境保护要求及国家需要控制的工程建设的其他要求;

4、工程建设的质量、安全、卫生、环境保护要求及国家需要控制的工程建设的其他要求;

5、污染物排放限值和环境质量要求;

6、保护动植物生命安全和健康要求;

7、防止欺骗、保护消费者利益的要求;

8、国家需要控制的重要产品的技术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十四条 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禁止生产、销售和进口。推荐性标准,国家鼓励企业自愿采用。第十五条 企业对有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产品,可以向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部门申请产品质量认证。认证合格的,由认证部门授予认证证书,准许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使用规定的认证标志。已经取得认证证书的产品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以及产品未经认证或者认证不合格的,不得使用认证标志出厂销售。《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 强制性国家标准发布后实施前,企业可以选择执行原强制性国家标准或者新强制性国家标准。新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后,原强制性国家标准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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