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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房执行拍卖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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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主观:

拆迁安置房 能拍卖给执行人,但前提是拆迁安置房不是被执行人的唯一住房。 根据法律规定,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法律客观: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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