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员工猝死责任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和讨论,具体如下:
1、员工在劳动关系所在单位输出劳务期间遭受事故伤害的,劳动关系所在单位应当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实际用人单位有过错给工伤员工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包括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
2、如果员工在下班或休假期间组织晚宴或户外活动导致猝死,也需要根据情况进行分析和讨论。如果是参加旅行社活动,旅行社应该负责;
3、如果是自驾游,员工应该对自己的风险负责。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