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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程序法适用于征地补偿安置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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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目前我国是没有行政程序法的,在作出征收补偿决定后,发现存在违法,为日后依法申请强制执行留下隐患,因征地补偿安置行为产生纠纷的,可以通过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等的方式维权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提起诉讼。

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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