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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前妻离婚以后一直不给抚养费!已经强制执行还是不给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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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若是女方确实没有能力继续支付小孩的抚养费,你可以同女方协商适当的减少抚养费或者是分期慢慢支付;你也可以同女方协商,让其用自身财产代替抚养费的支付;

如果是拒绝履行判决离婚确定的抚养费,或主持调解确定的抚养费,可能会有如下后果:

1、会对不执行判决的当事人进行教育、警告,促其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

2、如果仍然不听劝告,不接受教育,拒不执行判决,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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