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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医疗费用的报销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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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报销及医疗费用支付的主旨是:工伤保险基金负责支付工伤医疗费用,单位应按规定缴纳工伤保险。工伤认定后,受伤劳动者及其近亲属可申请工伤认定,并在一年内办理医疗费用报销手续。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费用,如有第三方责任,可追偿。具体报销金额由工伤保险基金审核决定。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后,工伤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报销金额由基金审核确定。

法律分析

一、工伤报销

1、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

3、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4、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5、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二、工伤认定完就可以报销医疗费吗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单位应当在自事故伤害之日起三十天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的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如果用人单位错过申请工伤认定时间,受到伤害的劳动者及其近亲属,也可以在受到伤害的一年之内申请工伤认定的。申请工伤认定,社保受理后,六十天内作出工伤认定结论。工伤参保职员必须在医疗终结后一年内,由用人单位经办人办理工伤保险医疗费用报销手续。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医保经办机构三十日工作完成费用审核结算,次月中旬市社保基金中心下拨款项。但如遇有疑问、大额医疗费用、需调查取证的,费用审核结算则不受三十个工作日。如后期还需要进行治疗,请到劳动能力鉴定部门申请后续医疗期。需要说明一点申报工伤医疗费用时申请拨付对象为单位的,工伤保险核销后的医疗费用是拨付给单位的。

三、工伤医疗费用一般为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1、工伤医疗费用一般为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缴纳工伤保险,则由用人单位支付,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按照用人单位偿还。如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一般由单位经办人携带规定资料前往社保机构办理报销手续,或者在出院时候直接进行结算。具体办理流程根据本地执行。

2、如果单位参加了工伤保险,那么工伤治疗的费用都是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符合工伤三个目录范围的是100%支付。也即使说,单位并无医药费支付责任,这笔费用是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至于工伤基金最后实际报销多少,是由他们来审核的,也就是说报销与否以及报销多少是工伤保险基金说了算。

结语

工伤报销涉及医疗费用、康复费用、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和生活护理费等。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后30天内申请工伤认定,错过时间的劳动者及其近亲属可在一年内申请认定。工伤参保职员需在医疗终结后一年内办理医疗费用报销手续。费用审核结算一般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但特殊情况除外。工伤医疗费用一般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单位未缴纳或不支付的由基金先行支付,如有第三人责任,基金先行支付后可追偿。具体办理流程请遵循地方。工伤保险基金决定报销与否及报销金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8修正):第四章 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病人保障 第四十五条 职业病诊断标准和职业病诊断、鉴定办法由卫生行政部门制定。职业病伤残等级的鉴定办法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章 工 伤 保 险 第四十二条 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二条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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