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ub情感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车祸致人死亡赔偿项目有哪些

车祸致人死亡赔偿项目有哪些

来源:ub情感网
第1种观点: 一、车祸致人死亡的赔偿标准是什么1、车祸致人死亡的赔偿标准如下:(1)交通事故致死赔偿限额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补偿十年。对不满十六周岁的,年龄每小一岁减少一年,对七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2)受害人死亡的,应当赔偿丧葬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3)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二、交通事故发生后理赔是怎样的1、及时报案。驾驶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立即向交通事故处理机关报警,及时向承保该车的保险公司报案;2、查勘定损。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迅速调度其理赔人员查勘事故。对损坏的车辆和财产按规定核定损失金额;3、抢救治疗。有人员受伤的,应迅速拨打急救电话送医院抢救治疗;4、调解结案。财产损失金额确定后,受伤人员治愈出院后,或交警部门调查清楚事故死亡人员相关情况后,事故双方由交警部门根据法律法规进行调解,由责任方分别履行赔偿义务后结案;5、递交索赔。调解结案后,被保险人应及时将事故索赔材料递交给保险公司;6、理赔付款。保险公司根据保险条款及法律法规计算赔款金额后通知被保险人领取赔款后结案。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车祸致人死亡需要进行人身损害赔偿,具体包括:1、死亡赔偿金,一般20年计算。2、按照所在地的上一年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进行计算,赔偿6个月的丧葬费。3、死者家属的抚养费。4、被害人没有死亡之前在医院治疗的医疗费。5、赔偿死者家属的精神损害抚慰金。6、其他费用,比如交通费,伙食费、误工费等。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七条 丧葬费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第二十九条,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第二十,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第3种观点: 一、车祸肇事致人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1、车祸肇事致人死亡赔偿标准如下:(1)当事人负全部原因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2)当事人负主要原因责任的,承担70%的赔偿责任;(3)当事人负同等原因责任的,承担50%的赔偿责任;(4)当事人负次要原因责任的,承担30%的赔偿责任。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或者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或者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第七十一条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事故现场目击人员和其他知情人员应当向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交通举报。举报属实的,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给予奖励。二、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1、肇事者对被害人造成的人身损害,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其中索赔包括:医疗费用、住院费用及其伙食费、误工费用等等,若导致被害人受到严重伤害或者严重残疾的情况,受害方还可以要求赔偿残疾赔偿金、后续康复护理治疗费用等;2、肇事者造成交通事故导致受害者死亡,侵害方除了要赔偿抢救的相关费用外,还要赔偿相应的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和对其受害者亲属的精神损害赔偿费用等等;3、受害人可以通过与侵害人协商约定相应的赔偿费用,也可以请求交警部门或者调解委员介入调解,若调解无效,则受害者可以依法上诉至人民。

Copyright © 2019- ubii.cn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